中国人民解放军

更新时间:2024-09-20 11:49

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人民解放军、解放军,英文:People's Liberation Army of China,英文缩写:PL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

发展沿革

革命时期

1927年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从失败中认识到武装斗争和组织军队的重要性。1927年8月1日,在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前敌委员会和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下,在南昌及其附近地区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第11军大部、第4军一部、第20军全部和第五方面军第3军军官教育团及南昌警察局警察各一部,共两万余人举行武装起义。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起义过程中并没有公开打出中国共产党的旗帜,起义部队仍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的番号,仍称为国民革命军。南昌起义的爆发,打响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人民军队的开始。8月1日因此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纪念日。

1927年秋至1928年春,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湘南起义黄麻起义。这些地区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当时叫中国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以后,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简称“红军”。

1937年7月7日全面爆发抗日战争,8月25日红军的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1937年9月11日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活动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八省十四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集中起来,1937年10月2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抗战时期坚持华南敌后抗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后北撤山东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1929年9月海南岛农民起义队伍为基础组建的中国工农红军第1独立师(后称第2独立师)。这支人民武装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考验,1947年十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

在抗日战争的战略反攻阶段,八路军、新四军曾一度使用“解放军”的称谓。

1944年8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军委高级干部会议上,刘少奇曾说:“正规军、游击队合起来叫‘解放军’,或加之为国民革命军解放军。”这是迄今为止,所见文献档案资料中第一次出现“解放军”的称谓。但在各地区,“解放军”这一称谓在使用时,多在前面冠以地名,如:“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山东解放军”等。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中共领导下的关内各解放区部队大批进入东北地区,10月31日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有127万,另有民兵268万。

解放前期

1945年8月15日,八路军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荣桓等提出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称山东解放军总部。

1945年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中,又一次正式出现“解放军”的提法。

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在国共两党进行的重庆谈判中,焦点是人民军队整编和解放区政权存在的问题。出于战略和政略上的考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没有继续对自己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提出和使用“解放军”的称谓。

1946年6月底,在美国的支持下,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悍然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中国共产党领导解放区军民奋起反击,开始了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从1946年9月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部队也开始陆续使用“人民解放军”称号。此前,中共中央为了争取国内和平并表明对和平谈判的诚意,曾决定继续使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的番号,中止一些部队使用“解放军”的称号。1946年9月12日《解放日报》社论《蒋军必败》指出:“自六月二十五日蒋介石破坏关内停战协定以来……全国人民的希望,都寄托于我们人民解放军的胜利。”1946年10月3日,《解放日报》在《为实现一月停战协定及政协决议而斗争》的社论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编成了五大野战军,如西北野战部队于1947年7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正式定名为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东北民主联军于1948年1月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

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重申人民解放军的作战目的“是为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解放”。《宣言》发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号召,并宣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项基本政策。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到1948年初,全军各部队均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

1949年10月1日,经过数年的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推翻了国民政府的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后解放军又进驻西藏,统一了中国大陆

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担当保卫国防,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同时开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使之发展成由陆、海、空三军和导弹部队组成的诸军、兵种合成的军队。并对军队建设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为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80年代裁减军队员额100万的基础上,我国将在今后3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这次大裁军,解散了大部分守备部队,部分集团军建制的乙种师归武警部队。

2016年1月1日,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牢牢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以原第二炮兵为主、其他军种分属的战略核打击力量合并组建成一支新的军种: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新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主要承担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卫星管理等电磁空间和网络空间的攻防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改为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改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改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四总部改革后突出隶属中央军委,这是总部制改为军委多部门制的结果。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这也是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的体现。

2016年2月1日,原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调整为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个战区,改变指挥体系,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整合海军、空军和火箭军整合在一起,战时战区领导辖区内的武警部队,实现跨区兵种的在战区内的垂直和多相的指挥和联合协同的作战,增加机动力和联合指挥作战的能力。

2016年9月13日,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成立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向武汉联勤保障基地和各联勤保障中心授予军旗并致训词。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3月,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以及《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士兵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法规,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2022年8月,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统一制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退休证》,从2022年9月1日正式启用。

2024年4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支援部队正式成立,根据中央军委决定,新组建的信息支援部队由中央军委直接领导指挥,同时撤销战略支援部队番号,相应调整军事航天部队、网络空间部队领导管理关系。

组织机构

最高机构

中央军委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领导机构

中央军委七大部(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中央军委三大委员会

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五大办公室(署/局)

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

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

中央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

中央军委审计署

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

下属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

各军兵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航天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网络空间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支援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

直属院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军种构成

战区构成

原南京军区第1、12、31集团军全部转隶东部战区陆军;

原成都军区第14集团军和原广州军区第41、42集团军转隶南部战区陆军;

原成都军区第13集团军和原兰州军区第21、47集团军转隶西部战区陆军;

原沈阳军区第16、39、40集团军和原济南军区第26集团军转隶北部战区陆军;

原济南军区第20、54集团军和原北京军区第27、38、65集团军转隶中部战区陆军。

2017年,中央军委决定,以原18个集团军为基础,调整组建13个集团军。东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1、72、73集团军,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4、75集团军,西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6、77集团军,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8、79、80集团军,中部战区陆军下辖第81、82、83集团军。

主要标志

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徽、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徽均以“八一”军徽为主体,表示海军、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在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象征广阔的海洋,衬以银灰色铁锚,代表舰艇;空军军徽为天蓝色底,象征无垠的蓝天,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代表飞机。

红军时期,在统一规定军旗制作时也曾设计过军徽式样,但由于当时战争残酷、物资匮乏,无法在全军推广。后来,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使用过的红五星帽徽、“八路”“新四军”臂章、“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等,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军徽的作用。1948年冬,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之时,中共中央军委和解放军总部领导人在河北西柏坡讨论军队正规化问题时,同时提出了统一军旗军徽的问题,确定由军委副主席周恩来主持军旗、军徽工作,并由时任总政研究室副主任、第一研究室主任的黄镇牵头组成设计组。军旗、军徽样式的汇集、综合和研议工作交由军委作战部一局承办。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开幕,就是在这次大会上,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命令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样式为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

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底色红象征着为红地,上绣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自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南昌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旗面为红地,长方形,横直为五比四。旗杆套用白色,宽为旗面横长的十六分之一。旗杆为红黄二色相间之旋纹,上置黄色矛头。由旗面的中心点向上下划一垂直中线,向左右划一水平中线,将旗面分为四个面积相等的长方格。五角星及“八一”两字均为金黄色,位于上方近旗杆之长方格内。

1949年初,党中央指示解放军总部提出制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方案。周恩来亲自主持这项工作。在研究设计过程中,毛泽东亲自听取汇报,并指示:军旗要有“八一”二字,表示1927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举行南昌起义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历史节日;要有五角星,象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周恩来指示:军旗要以革命的颜色、广大人民群众的传统喜庆颜色——红色作为主体。星和字用黄色,旗杆要有红黄二色旋纹,顶部要装一个红缨枪的矛头,饰着红穗,象征人民军队的由来。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命令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底,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军歌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正式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由公木作词,郑律成作曲,创作于1939年。原名《八路军进行曲》,是组歌《八路军大合唱》中的一首。1951年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颁发试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将《人民解放军进行曲》改名为《人民解放军军歌》。195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重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又将其改为《人民解放军进行曲》。1965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1988年7月25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歌词:

军衔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于1955年和1988年两度实行军衔制度,1965年5月1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此后的20余年里中国人民解放军不再设置军衔。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开始考虑重新实施军衔制。1987年12月30日,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在1988年国庆节(10月1日)前实行新的军衔制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于1988年实行,初设为6等17级,1993年将士兵军衔由3等6级增设为3等9级,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衔,1999年将士兵军衔由3等9级精简为2等8级,2009年又改为2等9级。另外,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议案,对1955年至1965年期间被授予军官军衔的人员,其军衔予以确认,表明“55式军衔”作为个人荣誉至今仍然有效。现行军衔分为5等19级:

军衔识别

军服

21式军服

21式作训服主要包括迷彩作训服、特勤作训服和作战靴,用于作战、训练、战备、执勤、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时穿着。

21式作业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服调整优化的新系列。

2022年8月,海军官兵穿上“21式”军服。

07式军服

07式军服标志服饰一改87式军服服饰品种少,服饰与服装的整体搭配不够协调,前胸较空,服饰表现力、表达力不强等不足。军官增加姓名牌、级别资历章、绶带,官兵增加胸标、臂章,士兵佩带国防服役章,短袖夏常服上衣领尖、胸部分别增加领花和胸标,增强了识别功能,强化了军服美感,体现了军人荣誉。礼、常服服饰以金黄色为主色调,既符合民族传统,又能体现军队威严。加工上采用金属铸造和静电植绒等多种工艺,制作精细,缀钉方便。标志服饰主体图案,以“八一”军徽、长城、盾牌、钢枪、飞翅、铁锚为主,象征人民军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钢铁长城,体现全军官兵献身国防的坚强意志和勇往直前的战斗精神。

97式军服

1993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研制面向21世纪的新一代军服。新一代军服保留了87式军服的优点,吸取了国际上先进国家军服的长处,与87式军服相比,在结构、用料、颜色、服饰及配套方面均有较大的改善。尤其是样式、颜色更为美观、大方和协调,形成了陆军以棕绿色为主色调、海军以白色和藏青色为主色调、空军以蔚蓝色为主色调的三军颜色体系,新增了绶带、军种胸标、姓名牌、臂章等服饰标志。97式军服于1997年5月1日起首先在驻港部队试穿,1999年装备驻澳门部队,驻国外武官配发了97式礼服,全军其他单位未装备。

87式军服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改革我军体制单一、样式呆板、面料落后的服装势在必行。1984年1月,中央军委在批准85式军服定型生产的同时,指示我军服装逐步实行礼服、常服、作训服系列。1985年11月7日,在全军被装总体论证会上,对礼服、常服、作训服的样式,用料、颜色及冬服配套,供给标准和供应办法等提出了全面改革方案。1987年7月,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审查了服装样品。1987年8月中央军委批准定型,1988年10月1日起陆续装备部队。

85式军服

1980年3月20日,中央军委扩大会就明确提出,要恢复军衔制。为了配合军衔制的实施,从1981年开始,我军便着手新一轮军服改革工作。由于这次改革的军服准备在恢复军衔制的同时装备,因此从一开始就叫“军衔服装”。1985年5月1日,新式军服正式装备全军,定名为85式军服。1985年式军服基本沿用了1955年式军服样式。取消红领章、红五角帽徽,干部、战士戴大檐帽,女战士只装备无檐帽,佩戴八一军徽帽徽和军种肩章、领章,增发了长、短袖制式衬衣。

历次裁军

第一次:计划将军队总数由550万压缩到400万

新中国成立之时,解放军的总员额达到了550万人,基本上还是“小米加步枪”的以步兵为主体的陆军,没有空军,也没有海军,技术兵种也很少。1950年4月,中央决定将全军总员额由550万减至400万。

由于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精简工作未能继续进行,军队又进行了扩编,到1951年12月总人数增加到627万,是解放军历史上兵力最多的时期。

第二次:627万减至400万

1951年底,国内大规模剿匪作战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抗美援朝战争已转入阵地防御作战阶段,出现了比较稳定的形势,中央军委决定于1952年再次对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精简整编。

1952年精简工作全面展开,至年底结束,全军总人数降为400万余人。

第三次:减至320万

朝鲜停战和国内大规模的剿匪作战基本结束后,195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面对国民经济一五计划全面展开等大好形势,决定对人民解放军再一次进行精简整编。

此次精简工作到1955年底顺利结束。全军兵力精简到了大概320多万人。

第四次:降为240万

1956年9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降低军政费用占国家财政开支的比重。中央军委1957年1月召开扩大会议,确定全军总人数再裁减1/3。

这次精简工作从1957年开始到1958年底结束,全军总人数降为240万。在步兵减少的同时,海、空军和特种兵得到了加强,占到全军总人数的32%。

第五次:裁军计划流产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军队数量再次大幅度上升。1975年,解放军总人数高达610万。为了解决比例失调和部队臃肿问题,1975年6月至7月,中央军委决定3年内将军队减少60万人。

但是随着“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在全国展开,这次裁军随之夭折。

第六次:继续完成第五次精简整编任务

1980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大力精简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8月15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精简方案,精简机关,压缩军队员额,减少保障部队和非战斗人员。这次精简还裁并了各级机关的重叠机构,撤销了省军区独立师,部分野战军步兵师改为简编师。

第七次:军队总员额减至400余万

1982年9月,中央军委下发精简方案,将军委炮兵、装甲兵、工程兵机关改为总参下辖的炮兵部、装甲兵部、工程兵部;军区直属的炮兵、坦克和野战工兵部队,大部划归陆军的军内建制;将铁道兵并入铁道部;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所驻省、自治区、直辖市。

至此,中国军队总员额减至400余万人。

第八次:裁减员额百万

1985年7月11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转发了军队精简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这次精简整编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压缩军队总员额,全军总人数减少100万。到1987年,百万大裁军的浩大工程基本完成,解放军总员额为300万人。

与裁军同步,陆军航空兵部队、电子对抗部队等新兵种,以及预备役部队相继成立。陆军中技术兵种比例首次超过步兵,人民军队迈出由摩托化向机械化转型的关键一步。

第九次:裁减员额50万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在80年代裁军100万的基础上,将在今后3年内再裁军50万。到1999年底,裁军50万的任务已经完成。

第十次:裁减员额20万

2003年,中国宣布将在“九五”期间裁减军队员额50万的基础上,2005年前再裁减20万,使军队总规模降至230万。

第十一次:裁减员额30万

2015年9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宣布中国将裁军30万。2019年7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宣布,中国裁减军队员额30万,现役总员额减至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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