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

更新时间:2024-09-21 15:05

云南省商务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东盟贸易、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负责联系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参处有关业务;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云南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协调、指导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业务;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归口审批、审核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负责我省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的管理;负责会展行业管理,负责省内党政机关举办境内展会活动审批、指导和绩效评估;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进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内设机构

(一)厅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电子政务、保密、信访、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本厅的对口扶贫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处

(三)政策法规处

(四)财务统计处

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基建投资、外事经费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预决算、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工作;参与拟定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有关的财税、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负责商务统计的统筹协调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场秩序处

牵头建设、完善省内贸易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工作,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除市场壁垒,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商务信用建设,推动建立市场信用公共服务平台;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按职责分工指导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进商务行政执法,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直销行业规范发展;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流通业务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

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并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负责拟定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云品”工程的组织实施;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特殊流通行业有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餐饮业、住宿业、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业等)的行业管理;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负责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建立维护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促进市场供应稳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商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厂丝等)储备管理;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全省成品油、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职责分工管理成品油流通;负责茧丝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促进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产业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并落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协调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推动跨境物流、智慧物流和冷链物流发展;推进现代供应链发展;负责指导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建设,培育省级重点龙头物流企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全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我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对外贸易处

拟订并实施外经贸以质取胜战略、科技兴贸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和积极的货物进口战略;参与拟订并实施全省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综合分析全省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统筹推进外贸进出口工作,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外贸促进政策和计划,指导、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外经贸展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全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各类外贸平台和载体建设;推进外贸创新驱动、贸易新业态、出口基地、出口品牌体系、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培育形成以技术、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新优势;承担加工贸易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监督管理、货物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审核、管理国(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本省代表机构;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东盟贸易处

拟订与东盟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发展政策、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东盟国家进出口商品及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审批和管理,申报和下达边境贸易重点商品进出口配额;负责协调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与东盟国家对外贸易和边境贸易发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负责与周边国家边境地区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我省对东盟国家贸易磋商和贸易促进活动;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服务贸易处

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贸易工作和服务外包业务的开展;负责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会展经济处

(十四)对外经济合作处

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边境经合等业务实施及市场开拓,并进行统计、监测、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相关规章和政策;负责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工作;负责规范对外经济合作经营秩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负责在毗邻国家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指导和备案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外派劳务合作基地,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相关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对外投资管理处

拟订全省对外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和研发、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农业与加工业开发等对外投资业务;负责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备案并实施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对外投资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指导和协调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投资直接投资统计,监测、分析对外投资运行情况;负责云南省驻国(境)外商务代表机构业务管理及日常联络等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

统筹协调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境外替代发展规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核准企业在境外开展替代发展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全面监测分析境外替代发展运行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管理禁毒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并组织企业申报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通关、金融、税收等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和组织实施境外罂粟替代种植返销国内农经产品进口计划指标;建立与缅甸、老挝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驻外使领馆等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多双边机制,推动双方在替代发展方面的合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外国投资管理处

按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服务及管理相关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送有关动态;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拟订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参与组织、安排、推动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开发区处

负责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和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业务工作;研究和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设立和发展;负责综合保税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的业务指导;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综合信息处

拟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推进工作计划;统筹实施开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宣传、新闻发布、交流研讨等工作;统计发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公共信息;负责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文电、会务等日常保障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制度创新处

贯彻执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自贸试验区的有关部署;拟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的工作措施和制度,研究推动出台并指导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负责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总结评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和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推动建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顾问制度;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协调指导处

负责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联络工作,协调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协调研究和解决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难点和问题;调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片区试验工作进展情况;承担与国家、省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工作的统筹协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电子商务处

(二十三)口岸规划发展处

负责编制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中长期开放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年度建设资金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和汇总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口岸基础与信息化设施建设验收;负责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开放和关闭工作;拟订口岸发展政策、规章措施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口岸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分析建议;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口岸通关促进处

组织协调口岸、通道大通关建设;负责口岸年度通关运行维护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组织落实口岸、通道通关便利化促进和考核工作;监测口岸、通道运行动态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工作;协调和推动口岸通关中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解决口岸通关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口岸大通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处置口岸通关突发事件;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数字商务和信息化处

(二十六)外事和国际经贸关系处

拟订商务涉外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并参与安排重要商务外事活动以及指导直属单位外事礼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审核或审批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收集整理云南与世界各国经贸合作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南亚东南亚各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在滇开展的有关经贸事务;负责云南与各国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会谈及经贸合作磋商事宜;负责与我国驻南亚东南亚国家使领馆经参处(室)以及各国驻滇的官方、民间商务机构的日常联络工作;归口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对滇无偿援助项目;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

云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

云南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云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

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

云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

云南省商务研究院

现任领导

杨 沐 党组书记、厅长,省自贸办主任:主持省商务厅全面工作,联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

浩一山 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财务统计处、市场秩序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云南茧丝绸协调办公室)、数字商务和信息化处;云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马 俊 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口岸办主任: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外事和国际经贸关系处、口岸规划发展处、口岸通关促进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

李 杰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寸 敏 副厅长:分管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促进处、服务贸易处、会展经济处、省政府打私办;联系昆交会招商招展中心。

李 翌 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对外贸易处(云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东盟贸易处、跨境电子商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云南商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谭 伟 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外国投资管理处、开发区处、综合信息处、制度创新处、协调指导处;云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顾 敏 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综合处(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孟 宁 党组成员,省自贸办主任助理:分管对外投资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昆明经验交流中心、UNDP扶贫项目专家工作站)、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云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15日,云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党支部被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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