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担保

更新时间:2022-07-14 10:26

互助担保亦称“同业互保”。存款保险机构同业约定或建立共同基金,以便同业发生困难时相互救助的风险互保措施。最早见于中国的广东商人互保计划,是广东洋行商人间的一种约定,约定拥有特许权与外人交易的商人,对于他人债务,应彼此担保。美国纽约州于1829年由一位叫约舍华·福尔曼的商人依中国广东洪姓商人的建议,参考广东商人互保计划建立了州存款保险制度,以后其他州也设立了带有互助担保性质的存款保险制度。

所谓互助担保,就是某个群体中的每个企业都拿出一些钱放在某个协会作为互助基金,然后协会委托专业担保公司运作,帮助该群体内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若某个担保业务出现坏账,该基金可部分承担风险。互助担保与普通担保公司的区别关键在于互助担保更强调互助、联合的会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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