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中心

更新时间:2024-02-23 10:28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专营机构是指中资商业银行针对本行某一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

定义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第四条、第五条 信用卡中心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发卡机构针对信用卡业务(包括发卡业务、收单业务、信用卡服务等)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

品牌历史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简称“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成立于2004年1月,是浦发银行设立的专业从事信用卡业务的直属经营机构,是国内最早获得金融许可证的信用卡中心之一。

2006年5月18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在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正式揭牌。此举标志着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正式成为拥有金融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经营机构,招行信用卡中心将成为与招行各地分行平级的机构

2006年09月19日,民生银行京宣布将该行的信用卡部改设为信用卡中心,并已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授牌,成为拥有金融许可证的经营机构。

随后,平安、兴业等众多商业银行陆续成立改制或成立信用卡中心

产品及服务

发卡业务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收单业务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商户等提供的受理信用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

业务服务

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发卡业务服务机构,是指与发卡银行签约协助其提供信用卡业务服务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转设要求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第二十条 监管部门应对商业银行设立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年度发展规划进行可行性评估,并依据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对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筹建、开业、变更、撤销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事项,根据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层级,履行必要的行政许可程序

社会影响

上海银保监局指出:商业银行的专营机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是银行针对某一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的机构,具有立足本地、服务全国的特点 ,信用卡中心在助力疫情抗击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为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并表态: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督促在沪专营机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挥行业特点和各自优势,有力支持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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