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

更新时间:2022-08-25 11:55

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从前苏联引进的鼓励民众积极投身体育锻炼的一种制度,后来演变成现在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这种制度对促进我国民众体育的开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历史简介

早年1945 年,毛泽东就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苏联所创造的新文化,应当成为我们建设人民文化的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确立了向苏联全面学习的方针。1949 年10月,朱德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会议的讲话中正式提出:“要学习苏联体育方面的好的经验。”

为广泛宣传苏联体育成就与经验,1950年《新体育》杂志一创刊,就把对苏联体育的介绍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如在创刊号发表的牟作云《今日苏联的体育》一文中,从苏联体育的发展历史、运动的原则与方法、制度与作风、体育组织以及体育师资培养、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竞赛与奖励制度等方面作了全面的介绍。在1950 年8月的《新体育》第2期上,又对苏联的“劳动与国防准备”的体育标准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

此时,北京市的部分学校,已经在实践中摸索创造了学生体育锻炼的考评方法,并取得较好效果。结合北京市的经验与苏联的做法,1952年5 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试行条例》(草案)、《〈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试行项目标准》(草案),以及《〈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试行项目测验规则》(草案)。1953年在广州创办了军事体育学校,专门为部队培养体育干部。与此同时开始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并在华北军区和华东军区试点,然后逐步在全军推广。1958年10月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八十一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布了《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使之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1964年,基于中苏关系的恶化等原因,我国将《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改称《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又改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并一直沿用至今。不过,其具体内容已经过多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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