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库存

更新时间:2023-07-27 17:04

商品库存指一定时点上停留在流通领域内的全部商品。有社会商品库存和商业部门商品库存两种口径。社会商品库存是指已经离开生产领域尚未进入消费领域而停留在流通领域内的全部商品 (包括商业库存、生产者库存和国家储备三部分)。只统计粮食、食用植物油、肥猪、鲜蛋、食糖、棉花、棉布、化纤布等20种主要商品的社会库存量。商业部门商品库存,是指商业部门已经购进尚未销售、仍掌握其所有权的全部商品。它是社会商品库存的主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 存放在商业经营单位的仓库、货场、货柜、货架、橱窗中的商品,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已计入购进但尚未运到商业单位的在途商品,已发出但尚未办妥银行收款手续,或采取送货制但尚未取得运输凭证的商品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承付而暂时寄放在购货方的商品、已办妥加工成品收回手续但仍存放在加工厂的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代其他单位购进而尚未交付的商品等等。不包括所有权不属商业部门的商品,如已作销售但购货方尚未取走的商品; 代其他部门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等。商品库存通常是在期末进行统计的,并按存放地点、经济用途、地区、环节等标志进行了分组,以满足深入研究问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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