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需求量

更新时间:2022-10-28 22:09

土地需求量预测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环节。

简介

土地需求量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类进行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所需的土地数量。它随土地使用用途和社会经济变化而产生变化。

相关介绍

耕地需求量预测的几点想法

耕地保有量是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重要指标。需求量预测是规划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以及全球一体化的条件下,加上耕地保护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耕地保护的预测很难。

但总会有一些办法,让事情有所进展。

预测的原则

针对规划的预测通常和LUCC中的预测是不一样的。首先强调政策性。通常上级会有一个范围或者政策性的规定,使首先得约束条件。 未来的耕地保护政策直接对耕地保有量产生影响。我国的土地利用变化更多的受政策主导,和市场经济国家的土地利用变化规律有所不同。所以有时候领导“拍脑袋”甚至比专家预测的结果更为可靠。原因有三个,第一领导知道数据里面的复杂情况。第二,领导更懂得政策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第三,专家研究时间有限,一些预测方法的适应性也有所不足。因此,政策性是第一位的。其次强调科学性。按不同层次(省、市、县、乡)耕地变化的自身规律来预测。从驱动力、模型和预测入手。通常,我们找不到很好的方法,尤其是有些重要的驱动力无法定量,又因政府更迭缺乏一定的规律可寻。真难啊。因此强调科学性的意义在于将科学性作足,做好几乎是不可能的。以科学为基础,但是也好客观认识科学的作用。第三是协调性。一定要和相关部门的预测相协调。尤其是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一些已经批准的或者部门坚持的东西要给予充分的考虑。或者用不同的方案、情景等假设把这些问题说清楚。专题研究主要是提供依据和背景,综合的判断和决策流给政治家去做。服务于管理的规划的综合性和政策性决定了协调是很重要的。因此部门的调研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在网络和信息发达的今天,主席的有些话仍有其现实意义的。第四,可操作性。比如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生态退耕等等。

预测的方法

根据个人的经验,没有很好的方法,可以去尝试,不断地去尝试,“去粗取精,去伪求真”。

(1)基于粮食需求量的预测方法。

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实际参数的确定是非常难的。有时每个参数都是一个研究领域,作专题的人不太容易把握。具体至少涉及以下参数:人口,人均消费水平,粮食单产,粮经比、复种指数、粮食自给率等。人均消费水平还有涉及内部的结构,在不同地区还有城乡的差别等。无论多复杂的因素,你给出你的合理假设、判断和结论就可以了。

(2)基于要素分析的预测方法

包括常规的土地统计年鉴中耕地变化因素的分析。增加的因素包括i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减少的因素包括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 客观的分析,每个要素都是不确定的。 土地开发主要取决于土地适宜性、政策需求性和经费;土地整理和复垦均相差不多。生态退耕数量取决于坡耕地状况、政策选择以及资金投入可能性。农业结构调整主要与市场有关,灾害损毁主要是洪灾,周期性强,难以把握。建设占用耕地取决于新增建设用地数量、新增用地的位置,很难判断的,占用耕地数据可以推测,也难确切。因此,在我们无法做出模型去模拟的时候,综合判读是唯一的出路。不能用模型怎么办?退而求其次:对比法,和国内外相关可比性的地方去对比;历史趋势法:根据昨天推断今天,但是别忘了,历史的轨迹不是直线也不是曲线,所谓“一切皆有可能”。要注意判断。综合法,综合其它相关的专业研究成果,根据需要进行修正和集成,但是一定要来源清晰,过程明确。

(3)多目标预测的方法(多情景)

根据耕地的多功能性和耕地保护的多目标性,分别预测基与单目标的耕地需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寻协调的方案。

预测步骤

土地需求量预测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基础,必须周密组织。一般是由土地部门负责组织并提出有关预测的要求,有关用地部门提出用地计划,再由土地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具体步骤是:

(1)制定预测工作计划,召开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大的用地单位代表参加的会议,明确各部门用地预测与用地计划的内容、要求和提交时间。

(2)各部门分别进行用地预测并编制用地计划。预测与计划的年限应与土地利用规划年限相同。各项建设发展用地,应区分占用耕地与占用非耕地的面积。农业结构调整需要退耕的,要提出退耕面积。预测和计划不仅要提出发展用地的数量,而且要在图纸上标明用地位置和范围。

(3)部门用地预测及计划拟定后,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正式报送规划办公室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测及计划成果应附预测的依据、方法等说明材料。

(4)对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用地预测和用地计划进行核定;对其中遗漏的或不确切之处,应通过协商予以补充和调整。

(5)汇总各部门用地预测和计划,形成综合材料备用。

概念区分

耕地需求量和耕地保有量是不同的。根据“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11号)指出“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坏的耕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可以视同补充耕地”。可见,粮食需求预测的耕地需求显然和这个内涵有所不同。耕地的保有量是耕地需求量和供给量的共同决定。

关于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保护问题,尝试如何将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或方法引进来考虑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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