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

更新时间:2024-01-08 15:50

圣座,是罗马主教(即教皇)的教务职权,也是天主教会内超乎众教座之上的主教座位。从外交上和其他方面而言,圣座之言行代表了整个天主教会。它也被国际法的其他主体视为主权实体,由教皇领导,可与其缔结外交关系,因此它也是正式的联合国观察员国罗马教廷作为圣座的行政机关,为天主教会的运行和达到其目标而不断进行协调并提供所需的组织保障。

发展历史

自中世纪开始罗马主教领地就被视为一种主权实体。453年就有派遣教皇代表由理主教前往君士坦丁堡面见皇帝的例子,然而这些派遣并非长驻大使。

十一世纪时,圣座开始频繁的派遣短期或长驻性的代表于各国。在十五世纪,罗马教皇所派遣的长驻大使得到欧洲各国的承认。第一个长驻的罗马教皇使团在1500年时成立于威尼斯。

但在十七世纪下半,受到西发里亚和约影响,圣座的外交开始被保皇党和法兰西主义的打击。在拿破仑时代,正常运作的圣座大使甚至一度仅存二个。然而在同一时间普鲁士成为第一个遣使往圣座的基督新教国家。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后,圣座外交的低迷情形一度恢复,在会议中订立了圣座大使所享有的特权-担任出使国之使节团首席。

虽然在1870年后,教皇国已经因为意大利王国并吞了其领土而亡国,然而直到在1929年圣座与意大利政府签订《拉特朗条约》,梵蒂冈城国建立前,圣座作为一个国际法人却依然和各国保持通使关系,包括奥匈帝国等国家,这些期间和圣座有邦交的国家总数几乎增加了一倍(从16国增加到27国)。

外交

现任教皇方济各

虽然教皇是梵蒂冈城国的国家元首,但是圣座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时(如交换使节),并非以梵蒂冈城国的政权身分,而是以圣座这个主权实体的身分,事实上在教皇国灭亡(1870年)到圣座与意大利政府签定《拉特朗条约》成立梵蒂冈城国(1929年)的五十九年期间,圣座依然和许多国家通使邦交。圣座的外交工作由圣座国务院负责。圣座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共有一百七十九个主权国家,主权实体马耳他骑士团和跨国组织欧盟。圣座也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建立了非邦交的特殊往来。在与越南政府通过协议后,也派任了非常驻的宗座代表。同时也和阿富汗文莱索马里阿曼沙特阿拉伯等国保持了非外交的官方往来。

圣座另外借由不具外交官员身分及权限的宗座代表和地方天主教会团体维持关系。主要是在:文莱、科摩罗、老挝、毛里塔尼亚、缅甸、索马里、越南、耶路撒冷和巴勒斯坦领土、太平洋地区(纽埃图瓦卢)、阿拉伯半岛(阿曼、沙特阿拉伯外籍人士社群)、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科索沃和西撒哈拉宗座监牧区。

圣座和以下国家无正式往来:不丹,马尔代夫(限制宗教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座因主教任命起争执),朝鲜(政府管制宗教),和一些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圣座共有179个外交使团,其中73个是非常驻当地的,因此共有106个具体的驻外使团,其中一些不仅驻于一地,同时也驻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

在荣休教皇本笃十六世任内建立正式关系的国家有独立不久的黑山(2006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007年)、博茨瓦纳(2008年)、俄罗斯联邦(2009年)和马来西亚(2011年)。

地理

梵蒂冈博物馆

梵蒂冈是天主教会最高权力机构圣座的所在地,也是教皇的驻地所在。全称为梵蒂冈城国,是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市西北角高地的一个内陆内飞地城邦国家。作为世界六分之一人口的信仰中心,梵蒂冈也是全球领土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国家。其前身为教皇国,自1929年开始以《拉特兰条约》确定为主权国家,接受圣座的直接统治,实施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由于圣座的行政机构——“罗马教廷”大部分机关均坐落于梵蒂冈城内,故人们在使用“梵蒂冈”一词时,既可能指梵蒂冈城国,又可能指“梵蒂冈”这片得此名已久的地区,还可能是指圣座,也可能指罗马教廷,最后亦可能指教皇的居所。总而言之,此词含义变化多端,端看其使用的场合。虽然梵蒂冈并未制定任何有关官方语言的法律条文,但以意大利语最为常用。在过去,梵蒂冈常以意大利里拉作为其境内的通用货币,一直到意大利加入欧元区为止。虽然梵蒂冈在地理上是一个小国,因着天主教在全球庞大的信仰人口,使其在政治和文化等领域拥有着世界性的影响力。

下属组织

圣座虽有国家型态,但其存在乃建立于全世界教民之信仰基础上,故其政治制度不同于一般国家。其中枢组织罗马教廷包括:

国务院:综理教廷行政,并掌理教皇之枢密事务,首长为国务卿。现任国务卿Giovanni Lajolo为意大利籍。

国务院下设:一般事务组(掌内政)、外交事务组(掌外交),及九个圣部(Sacred Congregations):信理部、东方教会部、礼仪及圣事部、册封圣人部、主教部、万民福音部、圣职部、修会部及教育部。

宗教法院(Tribunals):圣赦院、最高法院及圣轮法院。

十一个宗座委员会(Pontifical Councils):平信徒委员会、基督徒合一促进委员会、家庭委员会、正义暨和平委员会、一心委员会、移民暨观光委员会、医疗牧灵委员会、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宗教协谈委员会、文化委员会及大众传播委员会(以上各机关首长多由枢机担任,任期五年)。

事务机关:宗座财务局、教廷财产管理局、教廷经济事务局、教廷内务管理处、教皇礼仪处及分别掌理特定事务之委员会。

此外,教皇为治理梵蒂冈城邦,另设有“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Pontifical Commission for the State of Vatican City)。

关系

国际法意义上,圣座和梵蒂冈城国是两个有区别的主权实体,它们共有罗马教皇为各自的元首圣座联合国观察员国,与其他主权国家互派大使(教廷大使),参与34个国际组织国际计划,其中19个属观察员性质。而梵蒂冈城国(The Vatican City State)则是另外7个国际组织会员。梵蒂冈城国不是任何形式的联合国成员,与任何主权国家没有直接的外交关系,本身没有外交部门。

圣座被国际承认的历史悠久,领地范围经常变化,曾经一度没有实际控制任何领土而继续维持其主权地位,圣座唯一领土为梵蒂冈城国。所以,即使有一天圣座失去了梵蒂冈城国的拥有权,也不能动摇其主权实体的法律地位圣座行政机构是教廷国务院,协助教皇处理圣座的内政外交和各种宗教事务。

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梵蒂冈城国立法机构行政机构,“梵蒂冈城国司法机构” 是梵蒂冈城国的司法机构。梵蒂冈城国国家元首也是罗马教皇,而政府首脑则是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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