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工程量

更新时间:2022-01-15 13:44

实物工程量亦称“工程实物量”,简称“工程量”。用适合于建筑安装工程外部特征和基本物理性能的实物计量单位表示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数量。如以立方米表示的钢筋混凝土工程量,以平方米表示的竣工房屋建筑面积等。有预算 (设计) 工程量、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分。预算工程量是工程设计预算文件中计算的各种建筑安装工程总量。计划工程量是施工计划中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工程量。预算工程量和计划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预算,安排施工计划,绘制施工指示图表,确定劳动力、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需要量等的依据。

统计工作计算一定时期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以预算工程量和计划工程量作为对比分析的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可以表明各种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完成的数量和进度,反映建筑业向社会提供的具有使用价值的房屋、构筑物和机械设备等最终产品的数量,检查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并作为计算工作量、实物劳动生产率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某些关键性的实物工程量,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并可为编制远景规划提供依据。实物工程量可以是建筑安装工程最终产品的实物量,也可以是其分部、分项工程或主要工序等的实物量。实际工作中除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工料分析和计算建筑安装施工产值等需要计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外,通常只计算某些主要工程的实物量。统计工作中核算的实物工程量,是各施工单位自行完成的、达到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等质量要求的工程数量。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在其未经返修并达到工程质量要求以前,不计算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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