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昌祯

更新时间:2024-07-17 10:32

巫昌祯(1929年11月17日-2020年3月25日),女,江苏句容人,婚姻法学泰斗,改革开放后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著名法学教育家、法学活动家,著名法律援助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市三八红旗手。

人物生平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祯出生于江苏省句容县,自幼聪颖好学,文科成绩突出。

1948年,巫昌祯考入朝阳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巫昌祯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后又转入合并后新成立的人民大学继续研习法律。1954年,巫昌祯以全优的成绩毕业,成为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随后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

巫昌祯1956年参与中国民法的起草,1979年、1997年参与《婚姻法》修改,1989年任《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小组副组长。

2002年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

2020年3月25日15时30分,巫昌祯教授因病逝世,享年90周岁。

主要成就

巫昌祯见证了中国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致力于用法律武器保障妇女权益。她参与了包括民法典在内的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1978年婚姻法第一次修订时,巫昌祯提出“在法律上解放婚姻、将离婚与过错相区分”的观点,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被证明符合生活实际状况;提出“关系破裂论”,以婚姻关系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的主张也被证明更科学、更具操作性。

自1995年“家庭暴力”的概念引入中国后,巫昌祯一边奔走呼吁,推动观念的更新与立法的进程,一边教书育人,培养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2001年婚姻法修订时提出“将夫妻忠实义务写入婚姻法”的建议为婚姻法所吸纳,我国离婚过错赔偿机制也由此得以初步建立;200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提议在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此举在反家暴立法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4日,这部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2015年12月,巫昌祯因此获评“年度法治人物”。

巫昌祯晚年热心投入社会公益活动中。上世纪80年代,巫昌祯就领导创办了专攻公益诉讼的第八律师事务所,开了中国公益诉讼的先河。

法律法规

1956年参与中国民法的起草。

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

1980年、2001年《婚姻法》的两次修订。

1989年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和修订,任起草小组副组长。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

2002年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

学术讲座

《婚姻法探析》、《新中国法学泰斗系列:三尺讲台上的半个世纪》、《新中国婚姻法六十年回顾与展望》

学术论文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四十年(上) 政法论坛 1989年4期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四十年(下) 政法论坛 1989年5期

离婚新探 中国法学 1989年2期 与夏吟兰合著

弘扬家庭美德 建设文明家庭 中国法学 1996 06

中国妇女儿童的法律地位 中国法学 1984年1期 与王德意、巫昌祯合著

个体户家庭财产问题初探 政法丛刊 1988年1期 与夏吟兰合著

完善离婚制度的几点设想 法学杂志 1989年1期 与夏吟兰合著

学术著作

中国婚姻法/巫昌祯主编.--3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60页

婚姻与继承法学/巫昌祯主编.--2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0,409页

新婚姻法学习读本/巫昌祯,丁露主编.--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1.--182页

新婚姻法百问/巫昌祯,丁露主编.--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1.--144页

我与婚姻法/巫昌祯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3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实证研究/巫昌祯等主编.--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226页.--(法律法规释义系列)

新婚姻法指南/巫昌祯主编.--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18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讲话/巫昌祯主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283页

婚姻与继承法学/巫昌祯主编;田岚等撰稿.--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0,397页

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问答/巫昌祯主编.--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5.--125页

出版图书

主要事迹

巫昌祯既是法学教育家,也是法律援助律师;既是妇女权益的保护者,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动者。

作为中国婚姻法的泰斗,巫昌祯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1955年,她参与了民法典的起草,到1957年起草小组解散,共起草了五百多条。1978年,婚姻法的修改被提上议事日程,因为有起草民法典的经历,中国政法大学派巫昌祯也参与修订。

1989年,全国人大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规划,巫昌祯再任起草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成为中国第一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此后,巫昌祯参加了婚姻法二次修改、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修订与起草工作。

虽然地方上早有尝试,但法律上对反家暴立法的突破,则是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之时。时任婚姻法起草小组组长的巫昌祯再次受邀成为立法小组专家,她和一些专家均提议要在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最后争取到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了婚姻法总则。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曾担任过妇女权益保护法起草小组副组长的巫昌祯成为参与立法专家。这年,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且规定了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模式。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其中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后来在基

层法院试点后推广。巫昌祯作为专家对该制度进行调研,作出了肯定的判断,促进了这项制度的推广。

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4日,在巫昌祯等人的推动下,这部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巫昌祯、薛梅卿、严端、孙丙珠四名女性学者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四大才女”的称号。

社会任职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

所获荣誉

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市、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作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多年的会长、名誉会长,巫昌祯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被形容为“共和国的立法史上已经记载下巫昌祯教授的辛劳与功绩。”

2012年9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

人物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凌晨发的悼词中显示,巫昌祯教授教书育人、淡泊名利、学识和品行为世人称道。“在同行和晚辈中享有崇高威望,她是我们永远的巫老师。”

“巫老师特别痛快,非常健谈,一点架子也没有。”曾经多次对巫昌祯做过专访的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今晚拍案》制作人李雷这样评价说,和她聊天的时候,她不会因为专业去一个劲儿的主张自己的看法,而是有针对性的回答问题,虽然年事已高,但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对法条的记忆也很清晰。

巫昌祯教授是我国资深法学家,婚姻家庭法学教学研究的先行者,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著名法学社会活动家、著名法学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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