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主体

更新时间:2024-02-22 15:29

文学主体,作家、诗人等文学创作主体。文学创作是主体与客体(创作对象)的统一,没有创作主体,就没有文学创作,也没有文学。在哲学范畴里,“主体”不仅指某种活动的承担者和施动者,而且指在与客体的关系中处于主动、主导地位,具有“自由自觉性”的“主体性”的人。如果某一活动的承担者和施动者,被某种外部力量所支配或奴役,即丧失了“自由自觉性”的“主体性”,就不是真正的主体。同样,文学主体有特定的内涵,指的是承担了文学创作活动并在其与客体的关系中处于主动、主导地位,具有“自由自觉性”的“主体性”的作家、诗人。

解释

文学主体和物质实践主体、认识主体都是社会的、现实的、具体的人。文学主体又不同于物质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物质实践主体的身份是人在与作为客体的外部世界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活动(以生产劳动为代表)中确定的,他是通过改变客体的存在形式,在客体中实现自己的意志目的,以满足自身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实干家”。认识主体的身份是人对客体的理性观念活动(以科学认识为代表)中确定的,他是探索客观世界的客观规律、获取真理知识,以满足自身或社会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的理性需要的“理论家”。

文学主体的身份则是在文学创作中确定的,而文学创作活动实质上是人对客体审美价值的体验、评价和创造的活动,因而文学主体实质上是审美价值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他不通过物质实践行为与客体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不寻求物质需要的满足,也不通过概念和理性思考去把握客观世界的客观规律,不以获取真理知识为主要目的,而是通过感性直观和情感体验去发现美、评价美和创造美,以满足自身的审美需要和为社会提供审美价值为主要目的。文学主体虽然有别于物质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但又与之有联系。文学主体的审美体验、审美评价和审美创造活动总是以先前的实践经验与对世界的理性认识为基础,其具体创作过程也包括运用物质手段进行艺术传达的物质实践活动,因而,文学主体实际上也内含着“实干家”、“理论家”的身份。

观点

美学史上关于文学主体的内涵和身份的认识,有各种各样的观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认为,艺术家是“模仿者”。毕达哥拉斯认为,审美主体和艺术家如同角力场上的“旁观者”,应超脱于利害关系之外,其创作具有非功利性的一面。后来的I.康德、A.叔本华、H.闵斯特伯尔、布洛等都有类似观点。K.费舍尔、L.立普斯、J.伏尔盖特等认为审美活动和艺术创作是主体自我情感对客体的主动移入,因而艺术家是“移情者”,即主观情感的“给予者”。这种观点把艺术创作中主客体的双向运动归结为主体的单向运动,抹杀了艺术创作的客观基础,是片面的。C.G.荣格认为,艺术家是超个体的、体现着人类集体无意识的精神生活的“集体人”,在创作中是完全听从集体无意识安排的工具。这种观点把艺术家抽象化、工具化,否定了艺术主体的现实性、具体性、个性和创造性,同样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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