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有才

更新时间:2022-12-16 19:00

杨有才,1933年12月出生于云南德钦,1950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5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解放军十四军四十二师一二六团、昌都警备区步兵一五三团、昌都地区、拉萨市工作,历任一五三团司令部侦察员、参谋,昌都地区贡觉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昌都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常委、地区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地委第一书记,拉萨市委第一书记等职,1987年7月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5年5月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1998年9月经组织批准退休。是党的十二大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3月13日12时39分在成都逝世。

人物简介

杨有才, 又名扎西群培,藏族。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1950年10月至1960年10月,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四军第42师126团工作队队员、步兵153团侦察员、边防股边防参谋、侦察参谋。1960年10月至1965年9月任西藏贡觉县副县长、县长。1965年9月至1969年12月任西藏昌都地区行署专员。1970年1月至1970年12月,下放西藏昌都俄洛桥学习。1971年1月至1971年9月,任昌都边坝县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10月至1983年8月,任昌都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常委、革委会主任、行署专员、地委书记。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任中共拉萨市委书记。1986年10月至1987年6月等待任职。1987年7月至1994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第六届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98年9月经组织批准退休。是党的十二大代表。

人物评价

杨有才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党和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他青年时期投身革命,参加了进军西藏,为西藏的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无限忠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经受住了各种风浪的考验;他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忘我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他讲党性、顾大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他谦虚谨慎、宽厚待人、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是一位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

杨有才同志退休后,仍然十分关心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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