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9 19:16
湖南省教育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十)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学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湘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组织、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省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七)协助省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十八)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政策法规处
财务建设处
发展规划处
高等教育处
科技处
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国际交流处(湖南省教育厅港澳台交流办公室)
基础教育处
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民族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教育督导处(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办公室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
省委教育工委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夏智伦: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黄智勇: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
王仁祥:省教育厅副厅长
曾市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静: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兰勇: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余伟良: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孙传贵: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正华: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王玉清: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郭建国: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周芳友: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2018年11月7日,由湖南省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中央电视台指导,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湖南日报社共同主办,三湘都市报承办的“2017年度感动中国之感动湖南”人物评选颁奖典礼暨“2018年度感动中国之感动湖南”人物评选启动仪式在长沙举行。省教育厅青年干部温佐望获“2017年度感动湖南十佳人物”殊荣。
2019年12月4日上午,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2019年宪法宣传周湖南主场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现场,省教育厅荣获“2018年度省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020年11月,被确定为第二批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
2023年3月,湖南省教育厅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获第三批“湖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