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

更新时间:2024-09-11 09:17

玛丽(法语:Marie;荷兰语:Maria;1457年2月13日—1482年3月27日)勃艮第女公爵,从1477年起统治着包括勃艮第公国在内的众多领地,这些领地现主要位于法国和低地国家境内。玛丽是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伊莎贝尔·德·波旁的独女,当其父于1477年1月5日在南锡战役中战死后继承了公国。由于其领地大多十分繁荣富庶,因此,她也被称为“富有的玛丽(Mary the Rich)”。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玛丽在布鲁塞尔的科登堡出生,是时任夏洛莱伯爵大胆的查理和夏洛莱伯爵夫人伊莎贝尔·德·波旁的女儿。根据宫廷年代记编者乔治斯·夏特兰的记录,伴随着玛丽的出生,原本晴朗的黄昏天空中响起了一声劈雷。她的教父是当时流亡勃艮第的法国王太子路易(后来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一),他以母亲玛丽·德·安茹的名字将她命名为玛丽。各方对于玛丽的出生反应不一,玛丽的祖父,时任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三世对此不以为然,并且“选择不参加[洗礼]因为她只是一个女孩”,但是,玛丽的祖母葡萄牙的伊莎贝尔则很高兴有了个孙女。菲利普三世的非婚生女安妮成为了玛丽的家庭教师。

当菲利普三世于1467年去世后,玛丽的父亲接管了勃艮第公国。由于其父即位时没有在世的儿子,因此,玛丽成为了父亲的假定继承人。她的父亲统治着一个由勃艮第公国、勃艮第自由县和大多数低地国家组成的广袤且富有的领域。因此,玛丽成为了众多王子热切寻求的结婚对象。玛丽五岁时,其父接受了未来的阿拉贡国王费尔南多二世的求婚。玛丽后来还与法国国王路易十一的弟弟,贝里公爵夏尔·德·瓦卢瓦谈婚论嫁,路易十一知晓此事后火冒三丈,他还试图阻扰他们获取因血亲婚姻而必须获得的教宗特赦。但当路易十一的继承人,未来的法国国王查理八世出生后,路易也希望他能迎娶玛丽,尽管两人相差十三岁。比玛丽大几岁的洛林公爵尼古拉一世统治着与勃艮第公国相邻的洛林公国,他计划通过与玛丽结婚将两人的领土合并,但尼古拉在1473年战死,该计划最终流产。

执政生涯

1477年1月5日,查理战败而亡,玛丽随即继承了父亲的统治权。法国国王路易十一试图趁机占领勃艮第公国以及弗朗什-孔泰皮卡第和阿图瓦三个地区。路易迫切希望玛丽能与查理结婚,以确保其子能获得低地国家的继承权,并准备在必要时使用武力。畏惧法国军事力量的勃艮第派大使前往法国就玛丽与六岁的王太子查理的婚事进行谈判,但无功而返,因为勃艮第难以接受法国国王提出的将玛丽的领土割让给法国的要求。

玛丽的处境也因国内民众的强烈不满而举步维艰。格德司公国和列日亲王国纷纷宣布独立,1477年2月3日,国会就此事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各国愿意承认和支持玛丽作为他们的最高统治者,但是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条件。1477年2月10日,玛丽在根特被迫签署了一项被称为《大特许状(Great Privilege)》的权利宪章。根据这项协议,佛兰德斯布拉班特埃诺尼德兰的省市恢复了被前任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菲利普三世下令废止的所有地方和公共权利。根据特许状,梅赫伦议会和总审计局被废除,建立了一个由24人组成的大谘议会以协助玛丽管理政府。各地居民只能在本地区担任公职;嫌疑人只能在本省出庭,不得被外国法官审判;各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自行召开会议;在讲尼德兰语的省份,政府的信件必须用尼德兰语书写而非法语,海牙计算局得以恢复,而且未经国家同意,玛丽不得结婚、宣战或征税。《大特许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各国的需求,中央政府的权利不得不被一系列的条款所削弱,个别省份的权利得到了增加。在《大特许状》颁布后,玛丽的权威似乎得以恢复。但随着玛丽的地位逐渐增强,《大特许状》的许多方面都遭到了忽视。

玛丽很快就在众多求婚者中做出了选择,她选择了奥地利的马克西米利安大公(未来的神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作为她的共治者。两人的婚礼于1477年8月19日在根特举行。玛丽与哈布斯堡家族的联姻引发了法国与哈布斯堡家族(后来的西班牙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长达两个世纪的争执,双方的争斗在1701年至1714年期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达到顶峰。在尼德兰,事态发展得更加顺利,法国的侵略行为暂时中止,国内和平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恢复。

意外逝世

1482年,在维宁代尔城堡(Kasteel van Wijnendale)居住的拉芬施泰因勋爵阿道夫在城堡附近组织了一场林间猎鹰活动。热爱骑马的玛丽在宫廷骑士和马克西米利安的陪同下参与了狩猎。但玛丽的马在行进途中被绊倒了,她被抛进了沟渠,随后被马踩断了后背。几周后的3月27日,玛丽因内伤去世,她留下了详细的遗嘱。1482年4月3日,玛丽被安葬在布吕赫的圣母教堂内。

家庭成员

玛丽与马克西米利安育有二子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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