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克·纳延泰

更新时间:2024-01-03 15:46

纳延泰,萨尔图克氏,蒙古正蓝旗人,一等威勇公长龄之父,官至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太子少保

人物经历

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四月,迁员外郎

雍正三年(1725),迁郎中

雍正五年(1727),擢额外侍郎

雍正七年(1729),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

雍正九年(1731),授参赞大臣,命赴北路军营。

雍正十年(1732),实授理藩院侍郎,署镶红旗蒙古都统台吉策旺多尔济等私易赴调兵,兵多逃诏,纳延泰选补缺额逃者,严加治罪,并将策旺多尔济等贻误之由,谕各扎萨克等知警,命选鄂尔多斯兵赴军。

雍正十一年(1733)同喀尔喀扎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月,署工部侍郎,兼理上驷院事。

乾隆二年(1737),擢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军机处行走。寻加太子少保

乾隆十六年(1751),充方略馆副总裁。

乾隆二十一年(1756),命赴北路军营查办军务。

乾隆二十五年(1760),谕曰:“成衮扎布以原任喀尔喀台吉旺沁多尔济不往军前一事,请示于部,该部大臣等并未参奏,且召见询问时,纳延泰仍推诿巧辩,甚属非是,着革去尚书。”寻授理藩院侍郎,仍管都统事。

乾隆二十七年(1762)正月,患病,遣医诊病,寻卒,赏银五百两治丧。

史料记载

纳延泰,蒙古正蓝旗人,姓萨尔都克,雍正元年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四月迁员外郎,三年迁郎中,五年擢额外侍郎,七年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九年授参赞大臣。命赴北路军营,十年实授理藩院侍郎、署镶红旗蒙古都统,时台吉策旺多尔济等私易,赴调兵,兵多逃。诏纳延泰选补缺额逃者严加治罪,并将策旺多尔济等。 贻悞之由,谕各扎萨克等知警?

命选卾尔多斯兵赴军,十一年,同喀尔喀扎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月,署工部侍郎兼理上驷院事。乾隆二年,擢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军机处行走。寻加太子少保,十六年充方畧馆副总裁,二十一年, 命赴北路军营查办军务,二十五年,

谕曰:成衮扎布以原任喀尔喀台吉旺沁多尔济不往军前一事,请示於部,该部大臣等并未参奏且召见,询问时纳延泰仍推诿巧辩,甚属非是,着革去尚书,寻授理藩院侍郎仍管都统事,二十七年正月患病, 遣医眕视寻卒。 赏银五百两治丧,五月奉。旨:纳延泰之子惠龄,着加恩以部院主事用,是月,以纳延泰前在都统任内失察,章京西寜等私用印文冒领银两事发 谕曰:镶蓝旗蒙古印务章京西寜等结党营私,冒领银两种种作弊,朕已降旨,严审治罪矣,但纳延泰管理此旗多年,此等事件并未查出,直如木偶,前伊病故时,朕尚念其旧臣,赏赐银两,复加恩将伊子录用主事,今西寜等种种弊端,俱系纳延泰管都统时,全不以公事为意,自以为年老在世几何,不过搪塞完事而已,甚属不堪,若伊本身现在,朕必重治其罪,今伊虽故未便,仍留其都统职衔及茔内碑碣,着革去职衔作为庶人,所有赏给立坟建碑等项俱着撤回,并将所立碑碣扑毁。五十三年,谕曰:纳延泰从前办理镶蓝旗蒙古都统事务,因未允协病,故後追问其罪,将伊职衔尽行革去,但念纳延泰効力行走多,年现今伊子惠龄又属効力行走,着施恩将纳延泰原有职衔俱准开复惠龄现官廵抚。

家族关系

儿子:一等威勇公长龄,参与平定张格尔之乱;二等男惠龄,参与平定川楚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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