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

更新时间:2023-01-29 13:18

本义为经过某地,义同路过,又引申为曾经的意思。在一些民间习俗中,很重视与偶遇之人的缘分,或者出于对初次相识或上门之人的重视,形成一些特别的“过路”习俗。从这些各地习俗中可以将“过路”概括为初次结识(结缘、结亲)之义。

本义

行程中经过某地。

例句:

《水浒传》第二九回:“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快心编三集》第八回:“家人道:‘他晓得造册未完,那一句话,大有觔两,他若是过路没相干的人,怎说出这一句关切话?’”

丁玲 《庆云里中的一间小房里》:“稀饭很甜,又热,她两手捧着,然而也并不忘去用两颗活泼的眸子钉打过路的行人。”

引申义

曾经,过去的。

例句:

美食杰小编《雨水时节民间习俗有哪些?》:雨水节拉干爹,意取“雨露滋润易生长”之意。川西民间这天有个特定的拉干爹的场所。这天不管天晴下雨,要拉干爹的父母手提装好酒菜香蜡纸钱的篼篼、带着孩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找准干爹对象。……拉到后拉者连声叫道:“打个干亲家”,就摆好带来的下酒菜、焚香点蜡,叫孩子“快拜干爹,叩头”;“请干爹喝酒吃菜”,“请干亲家给娃娃取个名字”,拉保保就算成功了。分手后也有常年走动的称为“常年干亲家”,也有分手后就没有来往的叫“过路干亲家”。

湖北土话中常见这样的表达法:“现在还提这些做什么,那都是已经过了路的事”,这里的“过了路”或者说“过路”,指的是曾经有过的(事情或关系)但已不复存在了,已经成为过去了。

习俗中的概括义

各地民间习俗中,很重视与偶遇之人的缘分,路过即为客,好吃好喝地招待,或者出于对初次相识或上门之人的重视,以郑重的礼仪待之,甚至从陌生人结为常相往来的固定亲戚,从而形成一些特别的“过路”习俗。从这些各地习俗中可以将“过路”概括为初次结识(结缘、结亲)之义。

常见的过路习俗,大致收集了如下几种:

其它义

通道,出入之路,义同过道。

例句:

唐·段成式 《酉阳杂俎·草篇》:“欲其子繁,待其花时,取叶布於过路,以灰规之,人践之,子必繁也。” 张天翼 《春风》四:“ 长寿就嘟哝着走到那间过路的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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