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济桥

更新时间:2023-12-07 09:45

位于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街道西,横跨府河,又名“中兴大桥”。系卷拱7孔石桥,宽10米,清道光五年(1825年)由举人贾琏生募捐修建。1949年冬,国民党军队溃退时炸毁东端1孔,1952年修复,桥上有石栏,立石柱108根,中嵌石板,镌刻有人物、飞禽、走兽、花卉及十二生肖浮雕。

基本信息

位于成都市华阳城区西,横跨府河,又名“中兴大桥”。系卷拱7孔石桥,宽10米,清道光五年(1825年)由举人贾琏生募捐修建。1949年冬,国民党军队溃退时炸毁东端1孔,1952年修复,桥上有石栏,立石柱108根,中嵌石板,镌刻有人物、飞禽、走兽、花卉及十二生肖浮雕。

通济桥始建于北宋庆历年间(1041年-1048年),原系木桥初名德惠桥,木结构。后又改名为虹桥,屡建屡毁。元至顺三年(1332年)改建成石砌三孔桥,定名为通济桥。桥旁立了一块石碑,上面题着“海舶过而风帆不解”八个字,可见其高大雄伟之势。现存桥身系清雍正七年至九年(1729-1731年)间重建。通济桥系卷拱7孔石桥,宽10米,它是川西平原现在已经难得一见的传统石拱桥之一。桥上有石栏,立石柱108根,中嵌石板,镌刻有人物、飞禽、走兽、花卉及十二生肖浮雕,桥洞上方还挂有铜制斩龙剑一把。是一座极具历史感的川西名桥。1981年8月份,成都的锦江也发生了巨大的洪水,通济桥挺住了洪锋的冲击。

华阳通济桥、华阳二江寺古桥、华阳二江寺与万佛寺、华阳万缘宫(十八口)、古蜀古城墙并称老华阳古迹。

2010年8月19日下午3时左右,由于强降雨导致河水暴涨,流速激增,数个桥墩被冲毁,导致大桥垮塌。

2015年8月16日上午9点,历经10个月的建设,新修建的通济桥正式通车,困扰华阳城区锦江两岸市民近5年的“断头桥”问题已成为历史。

公示公告

通济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通济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文以及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9月2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通济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如下:

工程基本情况

通济桥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横跨府河,东西走向,是东、西片区联接的重要通道。桥位处原通济桥于清道光五年(1825年),为7孔实腹拱桥。1949年冬因战事被炸,1952年修复,后经多次维修。2010年遭罕见洪水冲毁,两岸交通需绕行至上游双华桥过河,严重阻碍交通。为满足华阳城市新规划,新建桥在原桥处斜交布置(斜交角度25°)。新桥采用一孔148m钢结构下承式拱桥。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桥梁宽度为49m其中主桥30m,引桥19m,设计车速30km/h。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荷载,最大纵坡≤6%,设计洪水频率为1/200,二百年洪水位476.90。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1、社会经济影响

项目的建设将联接华阳中部与华阳西两岸,可以大大方便居民出行,并减小交通阻碍影响。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区域交通设施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是转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就业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对完善规划区内路网结构,加快规划区建设,提升区域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促进天府新区城市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对提升区域内土地价值,使区域内的经济得到稳定、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主要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华阳城区,主要植被为人工种植的绿化带,本项目不涉及陆生珍稀保护动物,也不涉及鱼类的索饵场、越冬场和产卵场分布。项目的建设对植被、及动物造成的损失量较小。绿化工程使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在营运期得到一定的补偿,故本项目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项目区域背景噪声均较好,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上述居民点的正常生活、学习、休息造成一定干扰,虽影响均不大,但仍应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扰民和干扰教学现象发生。项目在营运期时,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较现状值有所增加。

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水污染来源为施工废水,施工营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以及营运期本项目水污染来源为桥面雨水径流。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为沥青烟、施工粉尘及扬尘;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及扬尘。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桥梁的建设时产生的弃土、弃石及建渣,统一堆放,统一倾倒至指定弃土场,同时应按水土保持要求,在弃土、弃石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等措施,减少表土的裸露及被雨水的冲刷。项目营运期基本没有固体废物排放。

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对水生动物和两栖动物有一定的干扰破坏等。本项目不涉及陆生珍稀保护动物和水生生物保护物种,也不涉及鱼类的索饵场、越冬场和产卵场分布,不会造成生物多样性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防护措施

施工的各种废水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桥梁施工期的施工营地应离开河岸200m以上,对于污水发生量较小且距离现有居民点较远的施工场所,可以采取设置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的方式,经处理后做农肥使用,不向外排放。

施工单位的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民房,若不租用,设置施工营地应远离城镇、居民区等敏感点并位于其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200m以外。应将施工营地尽量安排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新建施工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收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隔油沉淀池收集的废油交由专业单位定期运走处理。

(3)噪声防护措施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施工驻地、料场、材料制备场地远离环境保护目标,距周围居民点应大于100m。在路线近距内有集中村居民区的路段,强噪声施机械(装载机振捣器等)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15日报请天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当地居民后方能实施。

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按劳动卫生标准,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做到轮换操作筑路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给工人以恢复听力的时间。同时,要注意保护机械,合理操作,尽量使筑路机械维持低声量级水平。操作时,工人应戴耳罩和头盔。

(4)大气防护措施

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要求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主要在夏季和秋季的干燥天气),洒水次数视具体情况确定;沥青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项目应尽量利用拌合站,不新建拌合站,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环保除尘降噪要求,督促拌合站做好环保工作;运输材料的车辆应加盖篱席,避免抛撒。

(5)固废防护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应全部用于与本项目同期建设的连接线工程作为填方,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弃入河道;桥梁基础施工时,应设置沉淀池对泥浆进行沉淀,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剩余废渣与桥梁钻渣一道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内容,建议施工期在施工营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对堆放点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施工场地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剩余筑路材料,放置于工棚或露天堆放,杂乱无序,与周围环境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若石灰或水泥随水渗入地下,将使土壤板结、pH值升高。为降低和消除上述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首先应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剩余物料,一旦有余下的物料,应有序存放,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这样就可以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4、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结束、运行之前,完成各类通道的建设、与相关道路的衔接以及安全标志的设置;对各类通道进行定期维修,保证其正常通行;维修清除的废渣等固体废弃物要及时清运,送城市填埋场做填埋处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除向司乘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外,沿线的固体废弃物应按路段承包,每天进行清理。道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道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3)噪声控制措施

严格审批桥梁两侧的新建房屋,建议距桥梁中心线110m(距离桥梁边沿94m)内临路第一排不应规划直接面对桥梁的居民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敏感建筑物;两侧临路规划以绿化或工业、厂矿及商业用房为主。对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的措施。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建议

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车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在桥梁两侧、桥下,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以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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